海南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
琼厂开办[2018]2号
关于开展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调研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厂务公开工作推行20周年。近几年,全省各地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精诚协作、密切配合,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实效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迎接全国第十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工作,开展厂务公开工作推行20周年系列活动,经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新时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调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的现状、各成员单位发挥作用及其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各项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建制情况;
(三)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
(四)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的情况;
(五)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经验和实际成效;
(六)《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和《2014—2018年职工代表培训规划》的完成情况;
(七)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三、调研检查的方式
调研检查分自检、互检、抽检三个阶段进行。由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会同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和企事业单位自检。在各地自检的同时,市、县,产业之间进行分组互检。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分别带队到部分市县、产业工会进行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走访职工群众、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互检组在互检过程中,对所检查的市、县和企业均要填写相应的评分表(附件2),每个企事业单位按照不同所有制形式填写相应评分表(附件3或附件4)。
四、调研检查的时间安排
5月—5月底,各市、县,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本地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检,各企事业单位将自检情况汇报所属上级工会。
6月初—6月中旬,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根据互检分组方案,在指定市县、产业之间进行分组互检。互检结束后,各组向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互检报告和相应数量的评分表。
6中旬—7月初,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分别带队到部分市县、产业进行调研检查。调研检查结束后分别形成调研报告。
五、调研检查的组织领导
调研检查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领导下进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县,开发区,产业系统之间的互检,分七个组进行,互检分组方案及各组的牵头单位由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负责本地区和企事业单位自检的工作部署及情况汇总报告,做好互检的协调、组织、接待工作和提供经费保障。
六、互检情况的总结与报告
互检组要对被检查单位的情况形成书面意见,由主持人向被检查单位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负责人反馈,并报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互检组调研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本组的调研检查报告,并于6月15前将互检报告以电子版方式报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将本组填写的所有评分表邮寄至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互检报告以写实为主,重在找准问题,言简意赅,对策建议要突出针对性,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报告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互检组的工作情况;二是对被检查市、县,开发区,产业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各地的典型经验;四是在互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是对本组中各市、县,开发区,产业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艳颖
电话:65381190
传真:66553609
邮箱:zyy5003@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江路劳模大厦72号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邮政编码:570203
附件:1.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互检工作方案
2.各市、县,开发区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评分表
3.国有(事业)厂务公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4.非公有制(混合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海南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海南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附件1
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互检工作方案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要按照调研检查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互检工作,深入企事业单位,注意发现典型、总结先进经验,认真听取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互检的分组和分工
(一)互检分组名单及人员组成
第一组:海口市、屯昌县、琼中县、白沙县
第二组:三亚市、乐东县、五指山市、保亭县
第三组: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县、临高县
第四组:文昌市、东方市、昌江县
第五组:陵水县、万宁市、琼海市、定安县
第六组:省机械能源石化医药工会委员会、省教科文卫邮电工会委员会(授检单位:省驻琼工会工委、中海油、现代集团、省邮政工会、省电网工会、省人民医院、海南大学)
第七组:省农林水利交通建设工会委员会、省财贸旅游烟草工会委员会(授检单位:省农垦集团、海汽集团、海航集团、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海南金海浆纸公司工会)
以上各单位分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工会领导和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为互检组成员,每组一般由5—7人组成。
(二)互检组牵头单位及主要职责
各组排名在前的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为本组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负责与本组其他成员联系,协调本互检组的工作,积极与本地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确定参加互检组的人员,制定互检工作方案;协调互检具体工作安排,明确每次检查工作主持人,并于互检工作开始前5日报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组互检的综合情况,形成调研检查报告,并报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互检组工作分工
互检组在检查工作时,由本组中非受检的互检组成员轮流主持,主持人的职责是:负责主持考核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牵头汇总被检查单位的检查情况,形成反馈意见。
二、分组互检的要求和程序
(一)各市县、开发区,选择3个企事业单位(其中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1个)和1个以上开展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
(二)各省产业系统工会选择3到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三)在基层单位(含省直属基层工会)考核的主要程序是:听取企事业单位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考察,召开有关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四)各受检单位要向互检组提供自检情况资料。
三、互检的情况总结与汇报
(一)互检组对被检查的基层单位检查结束后,要形成反馈意见,由互检组主持人负责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二)各互检组考核结束后,要形成本组的书面考核报告,并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省总基层工作部。
(三)本组考核报告内容包括:一是互检组的工作情况;二是对被检查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突出的经验和典型;四是互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是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6月底召开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互检工作汇报会。
海南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艳颖
电话:65381190
传真:66553609
邮箱:zyy5003@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江路劳模大厦72号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邮政编码:570203
附件2
各市、县,开发区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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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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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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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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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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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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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且组长为副书记或常委的为5分;有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但组长非副书记或常委担任的为4分;有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但组长空缺的为3分;没有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纳入其它机构开展工作的为2分;没有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只有总工会单独开展工作的为1分;没有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且没有开展工作的为0分。
2. 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联合发文推动工作,或对本系统作出工作部署的为5分;各成员单位仅例行公事参加有关会议,未发挥应有作用的为2分;各成员单位不参加会议,没有发挥作用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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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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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地方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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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民主管理纳入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为10分;没有纳入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但发文或在工作部署中提出要求的为5分;没有纳入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且没有发文或作出工作部署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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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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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职代会、厂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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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星级职代会活动的为5分;评为三星级职代会加0.5分,评为四星级职代会1.5分,评为五星级职代会加3分,没有开展创建星级职代会的为0分。建立厂务公开电子查询系统公开栏加4分,有创新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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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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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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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在95%以上的为10分,85%~95%的为8分,75%~85%的为6分,75%以下的为4分;
2. 已建工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90%以上的为10分,75%~90%的为8分,60%~75%的为6分, 60%以下的为4分;
3. 开展区域、行业职代会覆盖小微企业的为5分,没有开展的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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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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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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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的为5分,没有纳入的为0分;
2. 推动职代会制度写入公司章程,规范履行职代会权责的为5分,没有的为0分;
3. 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标准细化及监督考评机制的为5分,没有建立机制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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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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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年培训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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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年制定职工代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的为5分;有计划和无经费或无计划和有经费的为3分;无计划和经费的为0分;
2. 5年来对企事业单位履职期间的职工代表培训率达90%以上的为5分,达75%以上的为4分,达50%以上的为2分,50%以下的为0分;
3. 每年都进行企业民主管理师资培训的为5分,间断培训的为3分,没有培训的为0分;
4. 利用社会资源或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的为5分,没有培训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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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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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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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作用,没有出现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为10分,发生群体性事件但迅速解决的为5分,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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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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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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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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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国有(事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企业 (单位)名称:所在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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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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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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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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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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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建设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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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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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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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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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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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
工作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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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职代会制度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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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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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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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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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职工代表按照规定通过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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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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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代表人数、比例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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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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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认真落实职代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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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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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代会文件、资料、记录详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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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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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工代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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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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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代会审议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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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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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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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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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改制破产企业的职工裁减、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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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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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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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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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
开工作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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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厂务公开制度细则或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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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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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务公开位置醒目、形式多样、高效快捷、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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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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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开事项合法、及时、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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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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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开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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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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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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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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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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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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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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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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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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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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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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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代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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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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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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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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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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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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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非公有制(混合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企业(单位)名称:所在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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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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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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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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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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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8分)
|
1.企业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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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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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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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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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
工作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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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职代会制度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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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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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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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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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代表按照规定通过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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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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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代表人数、比例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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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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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落实职代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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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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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代会文件、资料、记录详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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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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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工代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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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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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代会审议企业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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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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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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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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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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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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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
工作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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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厂务公开制度细则或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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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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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务公开位置醒目、形式多样、高效快捷、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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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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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开事项合法、及时、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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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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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开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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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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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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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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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
职工监事
工作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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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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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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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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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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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代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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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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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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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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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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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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