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工办发〔2015〕49号
关于开展 “中国梦·劳动美”
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夯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群众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总的工作部署,省总经研究,决定将原计划由法律保障部和民主管理部分别举办的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和全省职工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知识竞赛合并为“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统一部署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
二、活动安排
竞赛活动分初赛、选拔赛、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赛 (6月至8月)
由各级工会指导基层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广大职工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辅导读本等法律法规内容,在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所有选手须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一线职工,不得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赛。
第二阶段:选拔赛 (8月至9月)
在各单位初赛的基础上选拔3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省总工会在海口主办的“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
省总成立“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评委会(主要由法律保障部、民主管理部、宣传教育部和有关专家评委组成)。评委会将依据各单位开展竞赛活动和组队参加选拔赛及决赛的情况,评选出各获奖奖项。
各单位于8月30前将领队和参赛的3名选手名单(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上报省总宣传教育部。
第三阶段:决赛 (9月中下旬)
选拔赛产生的优胜队参加全省半决赛、决赛。决赛由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对比赛的现场进行录制播出。最终产生 “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第四阶段: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10月中下旬)
决赛结束后,省总将选派3名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总在北京举办的 “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总决赛。
三、题型要求及参考书目
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分别在必答题和抢答题中。
参考书目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和《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辅导读本(省总工会印制)。
全国总决赛参考书目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题型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根据职工报名情况,于6月8月后到省总宣教部免费领取竞赛参考用书。如需自行征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的请与工人出版社联系,联系人:胡升平,联系电话:010-62358078/13911728598。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把 “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2015年度开展职工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落实 “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二是广泛发动。要广泛动员,努力把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青年职工组织到竞赛活动中来,兴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热潮。
三是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好自身网站、微信等舆论阵地,发挥好当地主流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把开展竞赛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做好组织协调。各级工会法律保障部、民主管理和组宣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阶段活动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李文房:66553603 13876232203
王清亮:66553619 15008000001
电子信箱:hnszxjb@163.com
附:“中国梦·劳动美” 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报名表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