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的意见》
(琼财行〔2016〕2126)
省直各预算单位:
近年来,省直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在严格会议费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期发现部分单位办会仍存在不够节约,甚至是铺张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现就进一步细化会议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会议费管理,节约开支。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琼办发〔2014〕19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控制开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开支,一般不能配发文件包(袋)、笔记本、笔等会议文具,减少使用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瓶装矿泉水等。
二、鼓励使用电子会议材料,减少纸张浪费。各办会单位可在会议期间通过发送电子版材料的方式提供会议材料。确需印发纸质会议材料的,应合理确定印刷数量,双面打印,一般不得使用铜版纸、超感纸等高档纸张印刷。
三、严控会议规模,节约住宿费支出。各办会单位要严格限定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数量,参会单位司机不驻会,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会议住宿鼓励使用双人间,午休房应多使用钟点房,严格遵守酒店退房的时间约定,避免因超时带来不必要支出。
四、合理预计会议用餐人数,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各单位办会人员应提前统计参会人员统一就餐情况,避免实际就餐人数少于预计人数,造成粮食与资金的浪费。有条件的安排参会人员在单位食堂就餐。
五、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反对铺张浪费。各预算单位不得以提高预算执行率、应对预算执行考核为目的,在年底突击铺张办会或举办非单位年度会议计划内的会议。
六、严肃财经纪律,不得虚列会议支出。各预算单位不得虚构虚增会议费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超出会议费开支范围的活动支出。
海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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