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三亚市“群防群治、共抗疫情”十条措施的通告》的通知
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确保打赢这场阻击战,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三亚市“群防群治、共抗疫情”十条措施的通告》。现结合我司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通知如下:
一、全司各级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公司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按照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节后复工方案》的规定,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我司防御新型冠状病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司所有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到不串门、不集聚,除值班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员工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三、全司所有水厂、污水厂、小区、办公地点(楼)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无关人员一律严禁进入水厂和污水厂生产区,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必须做好登记备案。各小区要落实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所有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人员情况,须按省市和我司相关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居委会报告有关情况。居住在外单位小区的员工,如需要,可根据值班需求由集团或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开具工作证明。
四、公司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公司、居委会报告。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必须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报告市指挥部对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隔离。
五、目前仍在省外疫情较重地区的我司员工,原则上暂不返回。确因工作需要返回或个人已自行返回的,须在抵达后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公司报告,并主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公司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落实我司小区内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入住、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八、建筑工地开工时间由市住建部门统筹安排。具体由技术发展部与市住建局对接,对应项目管理单位配合。
九、全体员工要消除焦虑、恐慌心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如有需要,可使用“健康三亚”微信公众号的免费“心理疏导咨询”服务,或拨打“抗击疫情 守护心灵”志愿心理服务热线(0898-88228090、15108917120、17803678120、13518095098、18889980788、18117623825、13208992882)。
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防御新型冠状病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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